现将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宁物采〔2020〕17号通用物资月度计划补充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1.公示期自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1日17:00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填写《物资采购异议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反馈至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邮箱15578003364@163.com),异议须实名制,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内容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
邮编:530001
异议电话: 0771-2730569(陈工)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0年11月9日
物资采购异议申请表
异议人名称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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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 异议提出
时间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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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座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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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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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收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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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涉及物资(产品)名称
| | 异议涉及招标文号及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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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事项
基本事实
| (须填写简略事实,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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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请求
及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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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材料
| (须填写证明材料标题,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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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异议人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2.可附异议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须附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4.相关材料为外文的,异议人须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真实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