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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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JM2020-GT030采购品目:其他租赁服务预算金额:1,290,000.00元
代理机构: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曾俊青项目经办人:赵嘉琪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门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局网警支队IDC机房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组,分别是包组一:机房一;包组二:机房二;两个包组均为租用现成高标准机房。
一、技术要求
1.恒温恒湿,温度严格控制在19-23℃,湿度在40-60%之间。机楼制冷系统采用2套(共4台主机)独立中央空调系统。为设备提供可靠的运行环境。
2.供电系统多重保障,永不断电。
(1)发电油机:配置有2台柴油发电机,在市电停电的情况下,大楼内的发电机组自动启动投入供电,切换仅需三十秒。
(2)UPS、电池供电系统:IDC机房配置UPS主机并组成2N系统。
3.机房内配置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机房内外均配置有灭火器箱;机房配置有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早期报警系统以及传统消防系统,满足现行国家消防标准。
4.安保系统采用先进的安检、门禁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7x24小时机房保安值班和巡逻。具备完善的机房进出审批手续,严格审核进出人员信息,并在安保系统作备案留底,安全可靠。
二、主要服务要求:
1.租赁服务要求:
租赁货物/设备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原厂产品,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应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设备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2.IDC网络机柜和项目配套网络设施售后服务
(1)在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用户)提供运维服务、系统管理、系统运行和培训等专业化服务。
(2)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7×24响应及现场服务。接到报障后,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15分钟内响应,半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12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给采购人临时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3)项目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7×24小时电话热线服务,若设备系统出现软硬件故障,或用户方有相关的技术问题,均可拨打热线电话,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服务申请。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响应,提供技术支持,并对问题进行跟踪。
(4)项目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每周至少一次的全面(预防性)巡检服务。每个月制作一份巡检报告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提供,如发现问题,给出相应的解决(优化)方案。
(5)项目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定期设备保养服务,包含设备表面清洁、设备内部清洁及传输介质整理及维护。如成交供应商需对相关网络设备进行扩容、调整、软件版本升级、割接等影响采购人业务运行的操作时,成交供应商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安全责任:本项目安全措施由供应商制定方案及组织实施,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采购人不负责任何伤亡、劳保福利等责任。
4.为保障服务的稳定性,供应商提供的机房必须在江门市范围内,且距离江门市公安局直线距离10公里以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90000元
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下列第4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江财采购〔2020〕24号)第三条“《江门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40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和工程,由采购人依法选择采购方式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总预算为129万元,因此可采用单一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2.说明:
江门市公安局自2012年起租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的机房,自2016年起租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的机房。两个公司于合同期内一直能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租赁,按合同规定履行了责任和义务,未有违约情况。为了保证项目的延续性和避免更换机房带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损耗,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本项目两个包组拟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238号1幢-2幢、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2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05日至2020年11月1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组,分别是包组一:机房一;包组二:机房二;现邀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参加本项目包组一的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参加本项目包组二的采购。
2.本项目每个包组的最高限价:包组一为人民币93万元,包组二为人民币36万元,供应报价不得超过各包组的最高限价。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号
联系电话:0750-326035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中路21-23号
联系电话:0750-3501936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天河中路198号3幢2楼208、209
联系电话:0750-356112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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