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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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0-11-06 02:10:00 1、招标条件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岔上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字[2020]1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静乐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岔上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SX2020110201
2.3投资总额:7594.52万元
2.4建设地址:段家寨乡四个村庄:石门子村、小沟滩村、岔上村、梁家村。
2.5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总规模38.31km2:其中:造林绿化工程面积为2409.58hm2;河道治理工程整治总长度17.14km;土地整治工程治理面积349.74hm2。
2.6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总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为本单位的并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信誉良好: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官网(http://ggzyjy.sxxz.gov.cn)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的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5、拟使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6、总监理工程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和《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交易进场】-【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专区,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投标人】登录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另须到开标现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新政务服务中心东楼)第二开标厅。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次招标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530-200 ;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1-7731313)。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乐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 巩永中
联系电话:18635002268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红沟北街优山美地A2-1
联 系 人:冯丽琴
联系电话:18734887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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