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公园生态提升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6747001G01,
衡水市人民公园生态提升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人民公园生态提升改造工程(二次)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衡水市人民公园生态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衡行审投资管理【2020】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园林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园林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外源控制: 对人民公园西侧和西南侧市政雨水排口智能化改造2.活水循环: 新建2.4万m3/d智能一体化预制泵站、太阳能曝气机3.生物强化: 设置生态透水坝4.生态重建5.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具备在本公司缴纳近六个月的有效养老保险证明,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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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02 09:00至2020-11-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衡水市园林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衡水市红旗大街61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元氏县长春路77号 |
邮编: |
053000
| 邮编: | 051130 |
联系人: |
张静文
| 联系人: | 代彦辉 |
电话: |
0318-2198916
| 电话: | 0311-84628959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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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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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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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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