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ZB02-2020-ZBLC157-03
商品品目
专用设备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采购智能试剂安全管理柜)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采购智能试剂安全管理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1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02-2020-ZBLC157-03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采购智能试剂安全管理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9400.00元。
最高限价:209400.00元。
采购需求:智能试剂安全管理柜2台(制冷方式:风冷型;识别系统:指静脉识别开锁、刷卡开锁、密码开锁;具有批量管理功能;具有指静脉识别开锁:需有超速识别功能,浅指纹或带有塑胶手套都能识别。指静脉采集头为EMC采集头。指静脉识别速率≤1秒,指静脉误判率≤0.0001%,指静脉拒绝率≤0.01%;后期可选接入实验室LIMS系统;具备双人双锁功能:符合实验室试剂管理要求;开锁方式:指静脉识别开锁、刷卡开锁、密码开锁;主控制柜系统可单独使用,也可一台主控制柜组合多台附柜,无限扩充。也可增加不间断电源、手机APP等模块。)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并于交货后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30至2020年11月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1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医科大学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李东霞 024-3193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99018
邮箱地址:13889357077@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霄
电话:024-23399018
标书价格
500元
开标时间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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