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涞水检查站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M1300000782001525001A006277,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涞水检查站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涞水检查站改扩建项目已由/以冀发改投资【2020】11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保定支队,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保定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安检业务楼1200平方米,安检大棚450平方米(投影面积为900平方米),总建筑规模为1650平方米
2.计划工期:2020年12月3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的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以营业执照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
5.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报送信息查询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31 00:00至2020-11-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2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招采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保定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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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信鹏燕
| 联系人: | 王艳琴 |
电话: |
0312-5840666
| 电话: | 1823118261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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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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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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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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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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