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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市闽运中心客运站项目(一期)及旅游集散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书(1号)
1、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新增2条: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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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单位
| 公证单位: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公证处,公证人员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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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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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现场直播
| 各投标单位人员均可在开标当天通过或钉钉参与开标会现场直播(备注:现场直播参与方式由招标人提前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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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节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 第3点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万 元(¥ 元)。
修改为: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万 元(¥ 元)。
补充本项目补遗书未说明的均按原招标文件要求。
本补遗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同时在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www.fjeship.com)、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minyun.com.cn)、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fjcts.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成书面文件。所有澄清补遗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自行留意并经常登入发布补遗书的网站,以免错过可能的补遗资料(如延期投标通知、澄清答疑等),由于投标人未自行查阅相应通知、答疑造成的投标错误、失误、废标等结果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闽运中心客运站有限公司
电话:1800591666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传真电话:0591-88251377
电子信箱:1217143@qq.com
二〇二〇年十月叁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