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2374
项目编号:HSZB-2020ZC189
项目名称:宁夏大学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部区合建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289190.00
最高限价(如有):282119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大学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部区合建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设备采购项目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289190 | 详细的数量及技术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28919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即可)。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投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的声明(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④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和“(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