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2151
项目编号:ZC-YC-2020022
项目名称:宁夏环保信息安全服务及等级保护测评整改采购项目(一标段:安全整改项目)
预算金额(元):43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安全整改项目 | 防火墙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00 | |
一标段:安全整改项目 | 防火墙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000 | |
一标段:安全整改项目 | 漏洞扫描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80000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43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年度财务报表及近一个月人员养老保险花名册),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6%后计算。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6%后计算。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5、本项目中标单位有融资需求的,可找试点银行对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审计后的财务报告);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提供截至开标日前连续三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6、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和“(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