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珠海市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建设指引及试点建设规划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26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00-202008-022001-0011
项目名称:珠海市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建设指引及试点建设规划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建设指引及试点建设规划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规划服务一项;
(2)招标编号:ZHWZ2020-225FW;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完成本项目规划编制(不包括等待会议组织、评审组织、公示、部门意见反馈、报批及试点建设等时间);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完成时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供应商诚信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08 月07 日至2020 年 08 月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08 月 26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