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34232020000223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林业和草原局盐源县森林抚育检查、人工造林、精准质量提升作业设计及检查验收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星辉西路8号(临时办公点) |
中标(成交)金额 | 405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盐源县森林抚育检查、人工造林、精准质量提升作业设计及检查验收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1、完成盐源县2020年实施公益林建设工程人工造林10000亩作业设计;盐源县2020年国有林森林抚育10000亩、集体林森林抚育20000亩作业设计;盐源县2020年实施森林精准质量提升10000亩实施方案编制。2、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后的检查验收工作;服务要求:(一)履约能力要求:1、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应包含具有专业资质的服务人员、完成类似项目经验)。2、拟投入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3、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项目技术服务方案:需包含(1)项目整体规划,(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3)各分项调查时间安排,(4)基础资料收集方案,(5)后勤保障。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后续服务方案,方案需包含(1)响应时间,(2)技术支持,(3)项目应急预案。(二)成果要求:1、盐源县2020年公益林建设工程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报告、图册及表;2、盐源县2020年国有林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报告、图册及表;3、盐源县2020年集体林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报告、图册及表;4、盐源县2020年实施森林精准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编制报告、图册及表;5、相应项目的检查验收报告、图册及表。上述资料需提供纸质档三份电子档一份,电子档用U盘或光盘刻录;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作业设计、方案编制报告;施工结束后,应采购方通知后30日内完成检查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服务标准: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四川省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操作细则(2020年)和技术要求及行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沙虎全 专家:刘光焰 业主代表:王富林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其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磋商报价。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6200元(大写:陆仟贰佰圆整)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监管部门为盐源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6363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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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盐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地址: | 盐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34-858862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中国(西部)国际珠宝交易中心4栋14层06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669581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蔡女士 |
电话: | 028-8669581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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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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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