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丽兴华(2020)39号
二、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厨卫用具、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废标结果:
标段一: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
标段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
2、中标结果:
标段三:供应商名称:杭州灿若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路298号西港发展中心3A16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玖佰陆拾元整(¥349960.00元)
标段四:供应商名称:景宁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建设路7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零捌佰伍拾壹元整(¥540851.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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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厨卫用具、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内容:标段一:机械设备;标段二:电气设备;标段三:厨卫用具;标段四:视频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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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标段一、二、三:叶雯、叶晓峰、周素娟、叶力峰、潘永盛;
标段四:许祖平 、朱爱华、雷坤城 、林献忠、王建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
联系人:项德林联系电话: 0578-5088833
地址:景宁县鹤溪镇文化路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 琳 联系电话:0578-2360555 传真:0578-2998875
质疑联系人:洪跃华 联系电话:0578-2998875 传真:0578-2998875
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新田小区30幢3号4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5081219
地 址:景宁县团结西路59号
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