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务通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务通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二期4号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AC2020-664
项目名称: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务通采购
预算金额:449.988万元
最高限价:449.988万元
采购需求:462台警务通终端及2年网络通信资费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验收合格起2年
本项目接受以运营商为主体的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保缴纳回执或社保部门盖章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我司将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5.说明: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七、评审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投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交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投标人能够在线提供的信息及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投标人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88号
联系方式:黄俊锋027-853982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二期4号楼27层
联系方式:周萧027-84644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萧、彭秀群、丁向前
电话:15072423936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4751513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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