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宿迁港水生态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线及湿地尾水泵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4266001001
江苏润民水务有限公司代建的运河宿迁港水生态处理项目已经宿区发改备〔2020〕6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线及湿地尾水泵站工程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位于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洋北镇),东至张圩干渠西侧绿地,南至古黄河,西至云帆大道西侧,北至运河大堤内侧。
1.2 工程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主要服务恒力时尚产业园生产废水,建设规模9万立方米/天;配套建设DN700- DN1500尾水管线约16.45千米;建设湿地尾水泵站1座,建设规模12万立方米/天。工程造价约31060万元。
1.3质量要求:
1.3.1设计质量标准:依据初步设计图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并确保通过审查。
1.3.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设计部分:施工图纸审查合格后付设计费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2)施工部分:完成工程量50%时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付清余款。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运河宿迁港水生态处理项目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线及湿地尾水泵站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总承包;包含细格栅及进水泵房,事故池及调节隔油池,高效混凝沉淀池,曝气生物滤池,精密过滤间,紫外消毒渠,尾水泵房及分配电间,污泥浓缩池,污泥储池,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活性焦预处理装置,总配电间,进水检测间,机修间,综合楼,食堂,宿舍,生物除臭,电气工程,自控仪表,地基处理,总图布置,附属设备,尾水管网,湿地尾水泵站等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投标人类似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1)投标人自
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85亿元或5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人自
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85亿元或5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3)投标人自
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85亿元或5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的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
4.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9日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04日18时0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28日9时30分。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润民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苏宿工业园区古城路7号
联系人:张莉莉 联系电话:0527-809797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吴继玲 联系电话:0527-84355588
项目投标指引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