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自动检票闸机改造采购项目招标三次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物招﹝2020﹞61号)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自动检票闸机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招标流标,现予发布招标三次公告。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付期
| 交付地点
|
1
| 自动检票闸机改造
| /
| 套
| 148
| 2020年9月底
| 公司管内指定客运站交货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具有本次招标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3.3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生产厂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29号京九物流大厦5楼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0年7月29日起至8月3日止,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原报名单位无需缴纳标书款)。
4.2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表)、标书款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营业执照、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汇款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公告指定的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4.3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若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站前路29号
项目联系人:吴鹏程
电话:0791-87030362、17770012059
邮件:hljlwpc@163.com
开户单位: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江西省南昌市招商银行铁路支行
账号:9990 1271 7310 903
财务联系电话:0791-87021932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2020年7月28日
附表1:
投标申请表
致: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在研究了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号)内容后,我单位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详细情况见下表:
投标单位
| | 地址
| |
电子邮箱号
| |
招标编号
| | 投标包件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公司主营范围
| |
法人代表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授权投标代表姓名
| | 联系电话
| |
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
发票寄送联系人及地址
| |
备注
| 标书款发票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单位盖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