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武县恢河干流生态植被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审管发【2020】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武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武县恢河干流生态植被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2.2招标编号:TZL01-2020G016;
2.3建设地点:宁武县余庄乡、凤凰镇、阳方口镇;
2.4资金政府统一筹措;
2.5投 资 额:4022.76万元
2.6建设规模:结合恢河干流沿线护堤林现状及河道两岸实际情况,本项目拟建设护堤林长约13km,宽20m,工程所涉及占地面积约35公顷,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实施;
2.7招标范围:
(1)勘察部分:本项目勘察及相关服务
(2)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3)施工部分:包括工程施工、苗木及其他必要设备、材料的供应、栽植、保活等本项目项下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4)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5)其他工作: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核、预算审核、设施设备材料审核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直至通过验收合格。
2.8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成果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且达到设计所需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2.9项目总建设期限: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具备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备农林行业(营林造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的拟派主要人员须具备以下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②勘察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③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④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3.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8日—2020年08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因疫情原因,暂时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将资料递交至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B座416室)。
4.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8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2020年08月26日09时00分,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标厅(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武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忻州市宁武县
联 系 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13099035171
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16室
项目联系人:裴先生
电话:18234112985
邮箱:tzljsgfyxgs@163.com
银行账号:14100022201202000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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