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侯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小额保险服务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民政局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27日 19: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7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07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陈伯承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59140808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民政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45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59140808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楼2层2单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7959580 |
闽侯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小额保险服务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1]SD[GK]202000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闽侯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小额保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接采购人通知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②技术项中13.服务响应能力“根据投标人为提升本项目服务响应效率,为本项目提供的分支机构数量和营销服务部数量,累计数量最多的得3分,第二名的得2分,第三名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须列明清单,且提供由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提供机构数量证明材料复印件。”
现更正为:
“投标人承诺提供每月专员上门定期服务的得3分;承诺提供每季度上门定期服务的得2分;承诺上门定期服务周期大于一个季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承诺函。”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②技术项中1.服务要求及技术性能配置响应“根据投标人对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各条款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4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现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对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各条款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7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3、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③商务项中6.影响力“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 牌》排行榜,依据排名先后进行评分,第一名的得3分,第二名的得1.5分,第三名的得0.5分。 注:须提供媒体公布的数据报道,未入选不得分。”
4、原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07-10至2020-07-26 00:00,现延期至2020-08-02 00:00。
5、原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07-31 09:30,现更正为:2020-08-17 09:3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招标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民政局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45号
联系方式:13959140808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德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楼2层2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959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伯承
电 话:13959140808
福建顺德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