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0-3399南沙街第一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检测服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0-3399南沙街第一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检测服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0-07-2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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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街第一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7月
南沙街第一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沙街第一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项目【2017】3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街第一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检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南沙街第一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668.6万元,包括以下项目:1、大岭界村广州和创塑化仓库边坡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总投资估算暂定为9883000.00元。2、红岭居委海傍路纸厂北侧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总投资估算暂定为3592000.00元。3、红岭居委海傍路一巷39号山坡地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总投资为454000.00元。4、红岭居委海傍路66-76号山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总投资估算暂定为2200000.00元。5、沙螺湾西街5/7/9/11号南侧边坡地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总投资估算暂定为1952000.00元。6、大岭界村小狗巴纳制衣厂东南侧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总投资估算投资金额为8605000.00元。(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关于明确南沙街第一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施工招标范围的复函,取消沙螺湾西街5/7/9/11号南侧及35-41号西侧边坡;了解到红岭居委海傍路68/70/72/74/76号这五户在大桥建设外扩红线范围内,受大桥建设影响。目前,这五户已完成征拆工作,居民已搬移,此段隐患点虽未治理,但受威胁人员和财产已搬迁;只剩下红岭居委海傍路66号这一户未在征拆范围内。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国房办字【2014】40号)文件相关要求及市地调院专家建议,仅对红岭居委海傍路66号受地灾影响范围进行治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南沙街第一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检测服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检测清单》)。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1)须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中标人需将工程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等。
(4)相关文件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的所有第三方检测均属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招标资料为准。
(5)涉及监督主管部门监督抽检项目的检测费用应从第三方检测费用中扣除。
2.2.3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计划服务周期:工程开工至竣工结束。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3.1630万元。
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清单》(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涉及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计量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8日00时00分至2020年8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据。招标文件费在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交纳。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当日):自2020年7月28日00时00分至2020年8月17日0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0年8月17日08时45分至09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0年8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信息变化通知,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律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333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57021407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304、306、308
联系人:蔡工
电话:1521747304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承诺函
致:
经认真研究(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
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检测业务均不再承接。
特此承诺!
投标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招标公告-地灾检测(挂网最终版).doc
招标文件:地灾检测(挂网最终版).doc
_20200727111531.GZZF
检测合同(地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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