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港闸区税务局生活用水无负压供水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港闸区税务局生活用水无负压供水改造项目
二、项目预算:280000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时间、地点: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五、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具有生产商出具的无负压供水设备销售、安装和维修认定书。
(2)所投产品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在有效期内)。
(3)所投产品具有成套控制柜通过安全强制性(CCC)认证。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以保证无负压供水设备安装后的售后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8月7日9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8号南通市税务局1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5000元;
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并注明“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招标代理公司。保证金付款截止日期须在开标日期之后。
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账户: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城西支行
账号:1111628909100219558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中标人的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退还,未中标者的保证金投标结束后统一退还。
九、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5日17: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dhqgs@163.com。报名函原件在递交竞谈响应文件当天交给招标代理单位。2020年8月5日17: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3-81589608;
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8号创业外包服务中心C幢610室;
联系人:顾欢欢
联系电话:0513-83109831;
邮
箱: xdhqgs@163.com
附件:
报名函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贵单位的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港闸区税务局生活用水无负压供水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已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下载。我单位报名参与本次投标。
报名单位:(盖公章)
联系人:电话:
年月日
注:(1)报名单位请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此报名函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dhqgs@163.com。
(2)报名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交给招标代理单位。
(3)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附件:
(发布版)7.27分散采购-供水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