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奉浦街道办事处本部委托发布,2020-07-2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奉贤区奉浦街道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奉贤区,所属行业分类:活动中心,招标代理:上海公信中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奉浦街道办事处本部,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公信中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奉浦街道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各供应商为本工程拟派注册建造师需满足建市[2008]48号等相关文件中关于“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规定(即拟派注册建造师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网上信息为0)。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浦街道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723-269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20-z8591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装修建筑面积约292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墙面、地面、顶面、门窗、走廊等装修工程,以及绿化提升等室外总体工程。(2)预算金额:288万元。★注:投标报价若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5、交付地址:奉贤区。
6、交付日期:9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88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88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288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12、项目联系人:方青
13、电话:13601922243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7-24 13: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31 13: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后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如果法人即投标代表人,可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自定))(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后加盖公章);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后加盖公章);5)建筑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7-24 13:30:00至2020-07-31 13: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自行网上获取。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8-10 13:15: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8-10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88弄A3楼1801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88弄A3楼18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副本3份(纸质文件)和电子商务报价文件(*GBQ6)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按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代理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奉浦街道办事处(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公信中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奉浦陈桥路700号 | 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88弄A3楼1801室 |
邮编: | 201499 | 邮编: | 201499 |
联系人: | 谢斌 | 联系人: | 谢秀丽 |
电话: | 18101811796 | 电话: | 60832649 |
传真: | / | 传真: | 63084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