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07-25,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南阳新野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新野县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南阳-新野县,所属行业分类:厂房,招标编号:新野政采公开-2020-2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野县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下载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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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新野政采公开-2020-24 |
2、采购项目名称:新野县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PPP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600,000,000.00元 |
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合作周期:本项目合作周期共计17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5年。计划建设期为2020年至2021年,运营期为2022年至2036年。 2.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估算项目建设投资57648万元与建设期利息 2352万元,项目动态总投资60000万元。 3.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资本金(股东自有资金出资)和银行融资组成。其中:项目资本金12000万元,占投资总金额的20%;项目公司拟融资48000万元,占投资总金额的80%。 4.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具体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5.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6.其他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实施方案。 |
6、合同履行期限:17年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符合);申请人可以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需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2.新野县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 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3.财务实力: (1)申请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 (2)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包括所有成员)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 4.企业信誉 (1)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申请人须出具近三年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承诺) (2)申请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各成员)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声明函。 (3)在过去三年内,申请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采购项目。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查询(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需提供以上查询结果截图)。 5.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包括牵头人)不得超过 3名(含 3 家),且需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成员方的出资比例(任一方不得为零)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可以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承诺一旦成交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合同;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需变更的,需按《 PPP项目合同 》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1.时间:2020年07月27日 至 2020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下载 |
3.方式:网上下载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1.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采用合格制,审查方法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3.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参与投标。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适用于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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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0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八、资格预审日期及地点 |
1.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8月19日 |
2.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二楼) |
九、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7月27日至2020年07月31日。 |
十、其他补充事宜 |
项目资料目录 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4.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出说明。 5.其他相关审批文件。 |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野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新野县创业路中段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
联系人:贺先生 |
联系方式:13938963799 |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
名称: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1-5号 |
联系人:赵女士 |
联系方式:17698881181 0375-616167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
联系方式:17698881181 0375-6161678 |
发布人:刘秋红 |
:2020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