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1012020001167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政综合规划(成都市公园城市轨道一体化规划导则)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牵头单位: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供应商地址 | 牵头单位: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9栋22层1号,联合体成员: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999号,成都市五福街2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175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市政综合规划(成都市公园城市轨道一体化规划导则)。服务范围:导则设计范围为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包括车站建筑、区间和附属设施等。服务要求:根据美丽宜居公园城市要求,明确公园城市轨道一体化设计目标,按照站城一体、便捷高效、功能融合、空间舒适的原则,借鉴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先进经验,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精细化的规划设计指引,优化轨道交通设施与城市空间的关系,建设高品质的轨道交通设施,实现轨道与公园城市“人、城、境、业”的协调与融合,支撑公园城市建设,编制形成《成都市公园城市轨道一体化规划导则》。本次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背景。对公园城市营城新理念、站城融合新要求及现代化城市治理新模式等背景新要求进行分析。(2)现状分析。分析成都市城市轨道发展历程和轨道规划情况,分析现状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在功能布局、空间组织、交通流线、环境品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先进经验借鉴。选取东京、上海等国内外先进城市作为案例,系统借鉴先进城市在进行轨道交通规划设计的先进经验,明确成都公园城市轨道一体化规划导则的研究目标与重点。(4)引导目标及原则。提出符合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要求的引导目标,确定在功能、空间、风貌等方面的具体引导原则。(5)轨道一体化规划设计引导。从空间集约、高效组织、品质营造、景观协调等要求出发,对轨道的高效交通组织衔接、高品质公共空间营造、美丽协调的外部设施、丰富活力的站城一体开发、高效集约的城市空间统筹等方面相关要素提出设计引导。(6)政策保障机制。提出支撑和促进轨道交通一体化设计要求落实的政策机制,保障轨道一体化设计内容的高效实施。服务时间:送审成果编制时间为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正式成果编制时间为通过最终审查并收到相关会议纪要后1个月内。服务标准:中标后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成果:送审成果:汇报演示文件采用ppt或pdf格式,纸质文件采用图文合并本。正式成果:导则总报告共2套(盖单位出图章)。另有电子文件2套(图文合并本),根据需要采用dwg、doc、jpg、ppt等格式。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喻德荣(组长),包雷均,邓鹏(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1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预算金额:180万元;最高限价:180万元;(2)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 ;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3) 计划备案号:(2020)1408号;(4)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5)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6)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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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28-6188424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成都科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673632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陈老师 |
电话: | 028-8673632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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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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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