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马河美丽乡村特色文旅综合体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马河美丽乡村特色文旅综合体项目总承包(EPC)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422826-50-03-02987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县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建设公开招标,诚邀有实力、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咸丰县高乐山镇马河集镇。
2.2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对马河集镇的原马河公社大院、林站、畜牧站、供销社、邮局、财政局等15栋公共建筑进行加固修缮及内部复原,其中建筑外立面整治约7000平方米、建筑室内修复约10000平方米、建筑屋顶改造约8000平方米、建筑结构加固约1000平方米、门窗工程约4000平方米、部分建筑室内卫生间改造。
(2)新建特色文旅基础设施若干,其中文化站广场铺设约1200平方米、塔楼1座约100平方米、出入口牌楼2处。
(3)特色文旅周边综合整治,其中文化广场景观、林站庭院景观、电影院庭院景观广场、庭院景观整治约5900平方米。
(4)老旧建筑拆除,约100平方米。
2.3项目建设估算投资限价:920万元。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建设方案和预算审核为准。
2.4本项目建设总工期:10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规划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内部装饰装修、园林景观)并通过图审等相关工作;施工工期80日历天,自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 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
2.5.1规划勘测设计:
(1)对咸丰县马河集镇进行总体概念设计,风貌设计,面积约300亩。
(2)拟建项目的总体规划、运营方案设计。
(3)拟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内部装饰装修、园林景观)经图审和预算评审后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4)对咸丰县马河集镇进行1:500地形图实测。
(5)对拟建设内容进行安全鉴定。
(6)因本项目建设需要的环评、风评等其他服务。
2.5.2建筑安装工程:
(1)按施工图要求对项目提供设备、材料采购与施工、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及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具体施工内容以造价预算审核文件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完成以上工作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除满足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要求之外,须达到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人为设计企业,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独立投标时,近三年(2017年1月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独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类似设计业绩;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单位近三年(2017年1月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设计单位近三年(2017年1月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4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1)EPC总负责人: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2)EPC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成员人提供)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近3年(2017、2018、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6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②承诺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7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enshi.gov.cn/ggzy/)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7月26日至2020年7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上午9 时00分,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农业局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f.eszggzy.cn/xfweb/)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交通运输局12楼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718-67990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46号2楼
邮编:445600
联系人:熊女士
电话:18971895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