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凤袁路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EPC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荆门市凤袁路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EPC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漳河大道国华汇金中心D座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8月 19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RDCG-2020-006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漳财采计【2020】339 号
3.项目名称:荆门市凤袁路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EPC项目
4.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70万元
6.服务期:5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 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业主会审通过;施工工期:45个日历天)
7.采购需求:荆门市凤袁路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8.项目概况:荆门市凤袁路道路位于荆门市漳河新区,西起西三环,向东经双井村、谭店村、凤凰村,与现状荆沙铁路平交,经荆山大道交叉口后沿凤凰水坝行进,经凤凰大道、碧桂园路后终至白云大道,道路全长5114.168m,为城市主干路,目前凤袁路已通车。
9.招标范围:本次荆门市凤袁路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包含3处交通系统设计,设计点位为:凤袁大道与凤凰大道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视频监控)、凤袁大道与镜湖路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视频监控)、凤袁大道谭店村(稻梦田园)路口(雷达测速系统)。 其中包含: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雷达测速系统、视频监控、指挥平台存储扩容(云存储系统)、配套管道、光缆及传输系统、配套电源系统、监控配套杆件结构设计,以及各系统预算。达到“交钥匙工程”的全部要求。包括不限于深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验收、交付使用及其缺陷修复等一切工作和义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的设计要求和工程技术要求,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图的深化设计,并根据经发包人批准的深化设计图纸负责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保修、验收签的安装工作。投标方应根据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施工,施工完毕后按规范要求进行调试,达到国家和地方验收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招标方的使用及功能要求。
10.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和地方验收规范的要求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铁塔、无线通信、有线通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上证明材料(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提供网页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7月 27 日至2020年 7月 31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漳河大道国华汇金中心D座3楼)。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专业)、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人员花名册及缴费凭证),以及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需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委托代理人来报名时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
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为一次性审查,不接受补充文件,资料不全、未按要求装订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审核原件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 月19 日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漳河大道国华汇金中心D座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需要重新采购的,未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荆门市漳河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 荆门市漳河新区国华汇金B座7楼
联系方式: 郭黎明 0724-8658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荆门市掇刀区漳河大道国华汇金中心D座3楼
联系方式: 徐工1367723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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