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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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7-202007-170200101-0004采购品目:其他租赁服务预算金额:2,091,264.00元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何建斌项目经办人:钟秀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大岭山分局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大岭山分局2020年新一代移动警务通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满足警务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移动警务专用设备经过安全认证后,可随时通过无线网络远程登录公安信息专网,访问移动警务平台。公安信息专网属于公安内部应用的专网,任何接入都需严格保证高安全、高保密性。为满足客户的移动警务应用需求,警务人员的移动警务专用设备通过运营商的无线网络,连接到公安外网后,需经过一套高安全的接入平台,才能连接到公安信息专网,从而访问公安移动警务平台。本项目主要针对移动警务服务进行采购。(移动警务专用设备为服务租用,协议期满后,移动警务专用设备产权归客户所有。各用户的移动警务专用设备通过运营商无线网络的VPDN通道连接到公安局外网接入平台设备上后,经接入平台的认证后最终连接到公安信息专网,实现能访问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服务套餐数量总数为224套,通信服务期为24个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91264.00
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移动警务终端是当前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工具,终端后台设在市局,由市局统一管理,须与市局无缝对接,具有很强的保密性。为保证做好保密的同时实现各项公安工作能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因此该项目进行单一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东莞大道15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7月23日至2020年07月3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教育路113号
联系电话:0769-8335250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
联系电话:0769-22831131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号1002、1004、1006房(仅限办公用途)
联系电话:020-3702349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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