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采购项目编号:440513-202007-002001-0007采购品目:其他服务预算金额:62,563,000.00元
代理机构: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黄炜聪项目经办人:谢伟青
项目概况
潮阳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BOT投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3-202007-002001-0007
项目名称:潮阳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BOT投资项目
预算金额:62,563,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潮阳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BOT投资项目(第二次)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污泥处理服务单价最高限价
特许经营期
1
潮阳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BOT投资项目
392.9元/吨
29年(含建设期)
2、产品详细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规模:污泥干化设计规模为200吨/天(一期100t/d,二期100t/d)
4、项目性质: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5、投标人须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9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元):6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城北五路工业区东13幢
联系方式:0754-83843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
联系方式:0754-86861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754-86861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