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
height:30px;
span{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8pt;
span.title{
font-weight: bold;
.suojin{text-indent:2em
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业-YC2020-051
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9459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0F000356964 | 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1 | 批 | 49459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本项目全部权利与义务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年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记录信用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本项目pop4液体胶及24道毛细管设备接受进口货物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6日 至 2020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免费获取(详见附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8月0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五、开启:
2020年08月0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自2020年7月26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17: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可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提供下列文件(报名资料可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474854901@qq.com)进行报名登记,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
2.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包号)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投标保证金:9800元整;于2020 年7月30日17:00时前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供应商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账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4.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供货和服务能力如实响应。
5.供应商应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6.纸质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采购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20年8月3日上午9:00 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7.该项目采购活动期间,严格落实《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文件及落实《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文件要求,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各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磋商文件附表),并下载好宜码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标区域人员凭宜码通扫码进入,请投标单位提前下载好宜码通。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本级
地址:宜春市袁山东路
联系方式:13607058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联系方式:0795-3919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佳
电话:13006271287
.buttomlink {
width: 200px;
height: 40px;
background: #177BBA;
border-radius:10px;
font-size:20px;
height: 38px;
color:white;
letter-spacing: 2px;
padding: 2px;
text-decoration: none;
/* a是行内元素,所以要变成块级元素,block为另起一行,inblock为变为行内块级元素,
clear清除左右浮动才能设置block
*/
clear: both;
margin: 87px 0px 0px 0px;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