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监控集成管理系统软件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电子版请按附件2下载),公示期为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FSCCCG1628G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监控集成管理系统软件维护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16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2-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详见附件2-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递交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可递交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五)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六)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本网站等渠道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的信用记录;如供应商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曾有不良记录,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并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3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3762
传真:0757-82341319 邮编: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636066
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76
传真:0757-83636088
网址:http://fs.emedchina.cn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636066
(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A座702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10587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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