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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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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监狱医院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无锡监狱医院改造施工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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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无锡监狱医院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无锡监狱医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狱规划[2016]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无锡监狱,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
江苏省无锡监狱,招标代理机构为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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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监狱内中轴线西北角(原罪犯医院)
工程规模:
建筑物层数(最大):/层;标段合同估算价:240.00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14.4米;单跨跨度(最大):/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3779平方米;无锡监狱医院改造施工工程,包括:1、扩建医院324平方米;2、屋面平改坡面积为835平方米;3、室内土建改造装修;4、室外配套管线改造工程,估算价约240万元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4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无锡监狱医院改造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清单、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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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1.1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
2013至
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企业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是指190万元及以上房屋改造工程,金额及承包范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有效期以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为准,缺任意项均为不合格。
3.1.4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上2项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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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3.1.5.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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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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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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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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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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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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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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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08日
9:00时至
2016年10月12日
16: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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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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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0月31日9时
30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2楼)大开标室9。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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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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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江苏省无锡监狱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吴桥西路121号 | 地址: | 无锡市西新街8号17楼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唐春阳 | 联系人: | 陈岭 |
| 电话: | 0510-81182681 | 电话: | 0510-82714423 |
| 传真: | | 传真: | 0510-82797249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email protected]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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