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4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东光县民政局机关大院提升改造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931400210056
项目联系人:蔡工
项目联系电话:18932538333
采购人:东光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东光县东升路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7721489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万达广场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850295
预算金额:27.36921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0月14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0-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名时须携带: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聘用合同(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3)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资质证书副本(或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证书复印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资料带原件及加盖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原件复印而成)2套装订成册。注:如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证件不全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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