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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武陵区芦荻山乡祠堂寺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已由湘财建指【2016】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武陵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电子本网站上发布日期);10湖南省整治局备案情况: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和合格项目经理的网上件(当页即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要求突出显示所在行;11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12填写完整的法人承诺函、报名审查表(见附件)等资料;13外省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以上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培训证留存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存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须在介绍信上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及邮箱号码;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2
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地点: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第一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
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确定中标单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电子本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九、特别说明
中标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武陵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朝阳路长胜桥沙港家苑1栋1单元1楼
联系人:李忠勇 肖德进
联系电话:0736-7262528
附件一:
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
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质检)员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武陵区分局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价格承诺书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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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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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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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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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报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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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全部招标工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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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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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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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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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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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同意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公布的合理定价进行投标,完全接受 工程量清单合理价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同时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和工程变更的有关计价结算方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并同意按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签订施工合同。一旦我公司抽签中标,将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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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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