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压缩站除臭服务供应商资格项目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压缩站除臭服务供应商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335N365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压缩站除臭服务供应商资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29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1601335N3651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压缩站除臭服务供应商资格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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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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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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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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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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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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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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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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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负压吸附式除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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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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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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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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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4万元/座/年
人民币12万元/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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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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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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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6.05万元/座/年
人民币18.15万元/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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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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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8.4万元/座/年
人民币25.2万元/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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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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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1.2万元/座/年
人民币33万元/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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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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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液
(负压吸附式+雾化喷淋式)
除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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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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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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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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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3.05万元/座/年
人民币9.15万元/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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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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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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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4.5万元/座/年
人民币13.5万元/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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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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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5.2万元/座/年
人民币15.6万元/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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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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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6.8万元/座/年
人民币20.4万元/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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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液
(雾化喷淋式)
除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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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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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98万元/座/年
人民币5.94万元/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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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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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3万元/座/年
人民币9万元/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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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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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3.5万元/座/年
人民币10.5万元/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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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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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4.8万元/座/年
人民币14.4万元/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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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详细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投标人参与投标包组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组。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被优先推荐为包一的中标候选人。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近期的纳税证明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复印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注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期限为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查询范围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查询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至开标时间须在有效期内】及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
包一、包二: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注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期限为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查询范围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查询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至开标时间须在有效期内】及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N365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子邮箱)传真至我司:020-87284598;
3)将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email protected]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前往以下网址http://210.76.65.159/gdgpms/ums/terms.do?type=gys&webcode=guangdong,按要求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9-14至2016-10-09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0-10 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开标时间:2016-10-10 10:0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09-18至2016-09-22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松柏路17号 |
| 联系人:宋建刚 | 联系电话:020-86564384 |
| 传真:86564403 | 邮编:510405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 联系人:梁颖贤、杨勇、刘秀辉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2、301 |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75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梁颖贤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2 |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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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2016-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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