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街道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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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街道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局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20〕190号文、潭发科批〔2020〕2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3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莒滨路K0+000~K0+520,位于莒滨路的莒口国土资源麻阳溪桥头交叉口,长度520米;2.中心街K0+520~K0+660镇政府门口段(长度140米);3.中心街K0+660~K0+884校区门口路段(长度224米);4.龙门路BK0+000~BK0+224路段(长度224米),5.道路两侧人行道长度约1760米;6.污水工程建设1243米;本工程包括路基、路面工程、地下管网、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178859(其中暂列金为519416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70号)、《关于公布第八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84号)、《关于公布第九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19〕88号)、《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20〕59号)文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7、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31日08:00:00至2020年8月6日23:59:59通过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00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万元整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开户银行: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莒口信用社;帐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会计服务中心;帐号:9050410040010000002211;②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③按投标人按闽建筑[2015]29号文和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备注:①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③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发改电【2020】170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要求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的规定,不要求投标人到公共资源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原件,采用扫描纸质保函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且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随机抽查、核验,对保函弄虚做假的,依法做出限制投标等处罚。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8月26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gzy.np.gov.cn/j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中心路4号,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255078336,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902单元(办事处地址:建阳区下水南路101号1-3店),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505018528,传真:/
联系人:彭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ggzy.np.gov.cn/jy/)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9-58129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书院东路16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9-5621689
附件:
莒口镇街道改造工程2020.07.27(图纸).pdf
莒口镇街道改造工程2020.07.27(图纸).pdf
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街道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清单).zip
委托书.png
招标正文.doc
[E3507030701100278001001]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街道改造工程.NPZF
委托书.png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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