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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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吉利区阳光社区五期(清庄)项目断桥铝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
变更公告
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河阳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阳市吉利区阳光社区五期(清庄)项目断桥铝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0年10月23日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本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阳光社区五期(清庄)项目断桥铝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招标项目编号:ZXTFLY-2020-70号;
三、原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3日;
四、变更信息: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
现变更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10时35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4样品:样品递交时间:2020年11月17日8时20分---9时00分”
现变更为:
“11.4样品:样品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7日09时00分---10时00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3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95%以下,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现变更为:
“2.2.4(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95%以下,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原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内容有冲突之处,均以本变更内容为准,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现已将变更内容补充到原“招标文件”中形成最终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已下载过该项目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本公告已同时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本网站》上公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河阳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吉利区科技园综合办公楼5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6917962
代理机构: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4号楼13层1301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9-65522116
监管部门: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郑主任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912559
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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