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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长廊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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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长廊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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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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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CZB042023-05-01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长廊文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长廊文化建设项目”项目走廊总长66米,墙面布展总面积158.4㎡,共计16处墙面。
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长廊的装修改造部分,二是文化展示部分。
(一)基础装修主要内容:因项目所选位置的墙面有消防门、检修门、应急灯、监控等设施,为保证整体空间安全、美观,本次的墙面装修部分需要将该区域的墙面设备做隐形处理,开辟暗门,最大化的利用其空间,重装后的墙面根据项目需要使用品牌木工板、品牌石膏板、品牌乳胶漆、真石漆等材料做出仿石材造型,并结合文化展示材料进行宣传展示。
(二)文化展示:文化展示部分主要由定制浮雕、定制壁纸、定制廉竹装饰、雪弗板、定制磁性板、磁性贴、亚克力等材料进行展示,在开篇部分点明“廉竹精神”的主题,以及廉竹源缘、发扬、名仕,廉政标语,廉竹诗词,廉竹立体字,廉竹吊顶,伟人论廉造型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长廊文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长廊文化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万通街正岩铂玆中心16层。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万通街正岩铂玆中心16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万通街正岩铂玆中心16层会议室)。
七、其他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长廊文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长廊文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LCZB042023-05-019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和畅和街交叉口东北角。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长廊文化建设项目”项目走廊总长66米,墙面布展总面积158.4㎡,共计16处墙面。
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长廊的装修改造部分,二是文化展示部分。
(一)基础装修主要内容:因项目所选位置的墙面有消防
门、检修门、应急灯、监控等设施,为保证整体空间安全、美观,本次的墙面装修部分需要将该区域的墙面设备做隐形处理,开辟暗门,最大化的利用其空间,重装后的墙面根据项目需要使用品牌木工板、品牌石膏板、品牌乳胶漆、真石漆等材料做出仿石材造型,并结合文化展示材料进行宣传展示。
(二)文化展示:文化展示部分主要由定制浮雕、定制壁纸、定制廉竹装饰、雪弗板、定制磁性板、磁性贴、亚克力等材料进行展示,在开篇部分点明“廉竹精神”的主题,以及廉竹源缘、发扬、名仕,廉政标语,廉竹诗词,廉竹立体字,廉竹吊顶,伟人论廉造型等内容。
3、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最高限价:300000.00元。
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工。
6、磋商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布展方案及采购安装等内容。
7、质量要求:合格。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万通街正岩铂玆中心16层。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时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四、供应商资格要求”顺序整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
六、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响应文件接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10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万通街正岩铂玆中心16层会议室)。
七、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汉月路与贾陈街交叉口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371-6715177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万通街正岩铂玆中心16层
联系人:韦先生、周先生、吴先生
电话:0371-88811805
邮箱:LCZBDL004@
传真:0371-88811828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汉月路与贾陈街交叉口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371-671517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万通街正岩铂玆中心16层
联系人:韦先生、周先生、吴先生
电话:0371-88811805
电子邮件:LCZBDL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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