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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振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许昌市郑许一体化教育小镇产业集聚区区域开发建设项目”“投资人+EPC”(不见面开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许昌振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许昌市郑许一体化教育小镇产业集聚区区域开发建设项目”“投资人+EPC”(不见面开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1-03
详细内容:
XCGC-F2021064号许昌振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许昌市郑许一体化教育小镇产业集聚区区域开发建设项目“投资人+EPC”(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郑许一体化教育小镇产业集聚区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振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投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2021064号。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临京港澳高速公路,东临连接郑许两市的主干道忠武路,北接许昌市综合保税园区,南接许东生态新城和许昌市职教园区,距许昌市主城区约3公里。

项目合作区域总面积约5196.85亩,包括示范区玉兰路以东、忠武路以西、福泰路以南、盛业路以北区域(扣除中原科技学院占地,面积约2611.4亩)和玉兰路以东、忠武路以西、昌盛路以南、裕盛路以北区域(面积约2585.45亩)两部分。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6亿元,其中:工程费约 30.86 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含征地拆迁费用)约19.79亿元,预备费约 2.53 亿元,财务费用约2.86亿元。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安置房工程建设、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防护绿地工程建设、医疗教育产业建设、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建设等。

2.4投标限价

2.4.1建筑安装工程费(以后期经财政评审部门评审后的结论为基数)优惠下浮率不低于1%;

2.4.2.投资年化收益率不高于7.5%;

2.4.3.融资成本年化利率上限为7.3%,在上限范围内以实际发生为准;

注:①投资人所投资金,根据投资形式计算投资收益或融资成本,两者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②勘察、设计费以后期经财政评审部门评审后的结论为准。

2.5招标范围: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实施(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招标人或指定的相关机构。如果投资合作方自身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可按招投标法要求自行实施。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项目合作模式

2.7.1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招标人出资35%,中标人出资65%,双方出资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时缴付到位。招标人有权将项目公司财务并表至招标人,中标人须配合出具相关文件。项目合作期满,中标人将所持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招标人。

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全部由中标人负责筹措,中标人可以以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若项目公司无法按时完成相应融资时,由中标人通过多种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7.2招标人负责对项目公司实施监管,财务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进行共管,各类公章印鉴由双方联审联批,中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

2.7.3 中标人须保证并承诺项目首笔资金(不低于3.5亿元,以投标文件为准)自中标公示期结束之后30日内按时足额到账。

2.7.4在中标公示期结束20日后,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积极足额筹措首笔资金(以投标文件为准)且不能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可认定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做出严重偏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的事实行为,招标人有权以通知函的形式要求顺位中标候选人自通知函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首笔资金(以投标文件为准)。

2.7.5招标人可根据首笔资金(以投标文件为准)优先足额到位情况重新确定本项目中标人。

2.7.6若最终本项目中标人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向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索赔。

2.7.7项目前两年每年的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5亿元(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后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投资强度。

2.8工期要求:根据招标人对项目各子项实施计划要求进行合理安排。

2.9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即可)2020年末总资产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

注: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3.2.2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即可)具有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注: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授信证明,以授信证明金额为准。

3.3资质要求

3.3.1勘察、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市政公用、公路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

3.4.1投资业绩: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即可)近5年参与过国内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工程类投资项目。

3.4.2勘察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近5年具有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成员方身份承担国内单项勘察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或总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的勘察业绩。

3.4.3设计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近5年具有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成员方身份承担国内单项设计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或工程总造价不少于2亿元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3.4.4施工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①近5年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身份承担国内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②近5年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身份承担国内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亿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近5年内是指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2)施工业绩: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交工时间为准;在建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

(3)投资业绩、勘察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

(4)如上述文件无法反映工程经济技术指标的,应另附可证明工程经济技术指标的其他文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合同协议书需显示合同主要内容)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

3.5.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5.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提供近半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不得相互兼任;

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均为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www.xyhn.gov.cn)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

3.6.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3.6.1要求。

3.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资格后审申请。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8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限定联合体成员数量。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8.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8.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3.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8时30 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座)三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许昌振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夏先生

联系电话:0374-269915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润哲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示范区众信国际大厦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4-2191188 18737187037

许昌振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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