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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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备案。以沈农田发[2021]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民市农业农村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74.33:17.33:8.3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新民市
3.项目规模:约7.55万亩
4.项目投资估算:19651.0万元
5.标段(包)合同估算:8554.66万元
6.工期要求:2021年07月03日 开工至 2021年10月30日 竣工
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3000864001001
{本项目
{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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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标范围:{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须具 [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6月10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综合交易平台https://www.lnzbtb.com/BPSystem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3.投标保证金:80.0万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5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座)开标室
2、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现场纸质开标: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送达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招标公告不得少于5日。
七、其他说明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郭先生
姓名:
郭先生
单位:
新民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
新民市农业农村局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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