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可任选以下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7.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单位名称:盱眙县天泉湖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天泉湖镇街道
联系人:顾欣文
联系电话:13915150620
单位名称:众鑫项目管理淮安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盱城街道山水大道88号中澳生态城33号楼1002室
联系人:众鑫
联系电话:18362876894
项目联系人:众鑫
电话:18362876894
附件:
盱眙县天泉湖镇凡岗村道路黑色化提升工程.xls
JSZC-320830-ZXHA-C2025-000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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