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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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街道2021年宜居住区(旧住宅区)整治改造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湖街道2021年宜居住区(旧住宅区)整治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蠡湖街道2021年宜居住区(旧住宅区)整治改造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滨行审投许[2021]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丰融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丰融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滨湖区蠡湖街道震泽社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区域涉及震泽一、二、三、四村,河北绛工商银行家舍及金湖苑(标准花园),住户约4146户,建筑面积共30.942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门卫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多层住宅改造工程、围墙改造工程、室外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室外管线工程、室外景观工程、附属设施改造工程、拆除与垃圾外运、智能安防工程、海绵城市等。本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16325.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8月11日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8月16日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2月08日17:30
2.1.5其他: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项目产品定位要求;设计文件符合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格式的要求,完整齐全。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采用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模式(EPC),工程总承包工作主要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相关备案资料的办理等。具体包括:(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评审(含住宅改造设计(建筑、水、电、通风、消防、暖通等)、室外道路改造提升设计、室外综合管线设计、景观绿化设计、附属设施改造设计、智能安防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及指导,以及其它相关部门设计报批报建配合工作,竣工图纸编制等。(2)施工: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小区门卫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多层住宅改造工程、围墙改造工程、室外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室外管线工程、市政景观工程、附属设施改造工程、拆除与垃圾外运、智能安防工程、海绵城市等。(3)项目货物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4)项目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5)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协助业主办理工程项目移交及后评价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500万元或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500万元或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若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注:①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③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19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01日17:00时至2021年07月06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04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2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丰融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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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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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许工
联系人:
毛工、陆工
电话:
电话:
0510-8822065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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