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中台镇水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灵台县中台镇水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平凉市生态环境局以平环土壤发【2023】1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为灵台县中台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灵台县中台镇水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建设内容:在灵台县中台镇水泉村埋设DN150规格PE双壁波纹排水管道265米,DN200规格PE双壁波纹排水管道663米,DN250规格PE双壁波纹排水管道70米,新建1000圆形砖砌排水检查井33座。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规费):399276.1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6329.34元;规费:16639.53元)。4.资金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及自筹。5.质量标准:合格。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建设内容。7.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6月7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3年7月6日。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共选择一家中标企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施工经验、业绩良好,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 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社保核定明细表))。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基本开个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获取时间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27日12时00分00秒至2023年5月30日23时59分59秒。2.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 登录—>我的投标—>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投标人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3.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登录】>【工程建设入【CA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5.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6.投标单位需将密封的纸质版标书2023年5月31日10时00分00秒之前送至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县正宇酒店停车场北楼004号商铺)。
7.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六、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七、保证金缴纳及要求户名: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分公司账号:4522 1012 2000 0008 94开户银行:甘肃灵台农村商业银行西城支行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ZZTH-PLLT2023055投标保证金金额:7800.00元;(大写:柒仟捌佰元整)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1)逾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
(3)投标人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未带CA锁、或所带CA锁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5)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灵台县中台镇人民政府地 址:灵台县西大街117号/联系人:练先生电 话:15109336696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泾滩路金润国际2号写字楼10层联系人:于 倩电 话:0933-362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