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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南京工业大学清林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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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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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TULSD-JC-2021-30
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我校清林项目,请注意以下:
1.请认真阅读邀请书,按照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
2.如对邀请书有疑问,或发现其存在影响公正评审的条款、项目,请即向本项目联系人提出,以避免响应无效;
3.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仅作相关法规规定的告知和解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水塔至学府苑5号岗清林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水塔至学府苑5号岗清林项目,是指位于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水塔至学府苑5号岗道路两侧原始林的区域,道路南侧清至檀香苑北围栏和新驾校北侧挡土墙,道路北侧清理宽度约10米,两侧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山林清杂和局部铺栽麦冬项目。
(三)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本次绿化项目里面杂树、枯死树木以及竹子、高粱泡等杂灌木众多,现决定对水塔至学府苑5号岗道路两侧划定的清林区域范围进行清杂处理,清除其中胸径10-40cm的构树约85棵(胸径10cm以下的构树未做统计),枯死的胸径10cm-40cm构树、槐树、朴树等各类树木约30棵,选择性修剪或清除对檀香苑11栋宿舍建筑有危害的栾树,修剪保留树木的枯枝,林间未统计的10cm以下杂树和野生灌木(高粱泡、竹子等)一并清除;保留林间的朴树、黄连木、榔榆、槐树、杜仲、檀树等;清林完毕后挖机整坡,清除建筑垃圾、树根、杂灌木根系等,起高就低平整场地,认真测量栽植面积,在檀香苑11栋宿舍东侧和北侧围栏外坡面铺栽4米宽麦冬,面积约1000平方米。
2、转盘改造,转盘内约150m³土方全部清运至水塔至学府苑5号岗道路两侧坡陡处根据采购方要求回填并夯实,回填土过程中注意保护道路两侧栽植的二月兰,转盘挡土砖起运后用于檀香苑11栋后原园林小路两侧固土,清除转盘内杂树,保留转盘内三棵树木(一棵黄连木、两棵朴树)原地移栽于改造后的转盘,转盘改造完后铺栽马尼拉草坪约150平方米。
3、具体要求有:
(1)清除统计内的杂树并清运出校园。
(2)清除林间各类杂物、建筑垃圾、杂草、枯树枯枝并清运出校园。
(3)项目内铺栽麦冬区域需整坡至平整美观,清除土壤内各类杂物,细叶麦冬按81簇/㎡,3株/簇密度栽植,不见黄土。
(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保护原林间小路,林间设施和其它线缆,不得损坏,若有损坏,施工单位应立即抢修,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5)本项目清林养护期至2022年六月,期间应不少于三次清理新萌发的杂灌木、杂树等,麦冬养护期为一年,一年内需施肥两次,杂草需人工清除不少于4次,注意浇水频次,不得出现因干旱而造成长势不良,及时清扫麦冬上的落叶。
(6)响应报价中给出的麦冬种植面积和土方量等数据为采购单位方便响应报价粗略统计得出的量,施工单位应实地考察并认真测量面积,完工后工作量按实结算。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部分地点和面积进行调整。
(7)响应单位有义务向采购单位提供成交后麦冬的情况,必要时采购单位对响应单位在本项目中使用的麦冬供应地进行实地考察。
注: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砍伐其他树种,如若发现被砍伐,以市场价的三倍予以罚款。
(五)工期要求:
采购方确定开工日期后的二十日内完成。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没有预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到工程款的70%,余款留作质保金,一年养护期满后经审计结束后,尾款一次性付清。
(七)统一现场勘察:
各响应单位参照本文件“项目内容及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实地测量,认真研究,精心测算,准确报价。
统一勘察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9:30,联系人:孙老师,13851434120。(学校封闭管理,请提前联系办理申请进校手续)
二、响应人条件
1、具有绿化施工资质和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法律责任
2、具有绿化施工经验,连续合法经营三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三年生产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响应须知
1、响应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响应即视为对响应邀请书要求的接受。采购文件见公告附件。
2、响应人应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严格遵照采购文件内容响应,响应书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即视为无效响应或响应无效。
3、报名及资格预审:因疫情期间,学校封闭管理,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单位请将报名表(附件)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至采购管理办公室邮箱。接受报名电子邮箱:hqjt@njtech.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16点。
响应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
(2)生产或经营资质;
(3)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响应时);
(4)法人、代理人身份证;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响应人一旦领取了本次的采购文件并参加响应,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次采购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所有响应资料恕不退还。
5、疫情期间,学校封闭管理,外来人员须网上办理进校申请后方可进校。详细流程见采购邀请书。
6、评审时间及地点:时间:2021年11月11日9:30;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办公楼(厚勤北楼)103会议室(北大门进校300米左右);响应供应商须到评审现场。
四、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项目咨询人:孙老师,13851434120
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咨询电话:025-83587580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项目咨询人提出,对采购组织的询问、质疑向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提出。响应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次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清林项目采购邀请书.docx
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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