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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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一、询价项目
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坐落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江安路南侧、海二路西侧,用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设计产能120万m3/年,总投资估算约9200万元。
二、总体要求
(一)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所需空调的制造、包装、运输(运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以及空调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提供备品备件、技术培训、成品保护、售后服务、质保、维护保养等,直至最后交付使用的完整性项目。
(二)投标人应结合清单项目,且现场勘察后按采购单位提供的项目需求中列出的货物名称和技术规格及数量填报价格。报价含空调室内外机电源线、电缆线、室外机基础部分。本工程成交价为一次性包干价,成交后不再调整。投标人未填报价的货物,在实施后,采购单位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货物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
(三)详细清单
序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风管式内机
FC-36,制冷量:3.6KW,额定功率:50W
台
2
2
风管式内机
FC-45,制冷量:4.5KW,额定功率:100W
台
1
3
风管式内机
FC-50,制冷量:5.0KW,额定功率:100W
台
1
4
风管式内机
FC-56,制冷量:5.6KW,额定功率:100W
台
2
5
风管式内机
FC-63,制冷量:6.3KW,额定功率:110W
台
1
6
风管式内机
FC-80,制冷量:8.0KW,额定功率:110W
台
1
7
风管式内机
FC-90,制冷量:9.0KW,额定功率:150W
台
1
8
风管式内机
FC-100,制冷量:10.0KW,额定功率:150W
台
1
9
四面出风嵌入式内机
FC-160,制冷量:16.0KW,额定功率:220W
台
1
10
10匹一拖二
SQ-250,制冷量:25KW,能效等级:三级及以上
套
2
11
一拖一风管机
AC-7.2,制冷量:7.2KW,能效等级:三级及以上
套
3
13
四面嵌面板
MBQ4
只
1
14
线控器
只
17
15
多联机-室外机
KT-735,制冷量:73.5KW,额定制冷功率:20KW
台
1
变频喷气增焓压缩机
注:1、综合单价中包含损耗费、运输费、安装费、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费用。
2、橡塑保温建议品牌:华美、世霸龙、赢胜或同等品牌(厚度满足规范要求);铜管建议品牌:飞轮,中佳,宏泰或同等品牌。
3、考虑室内管线长度,需要配置冷凝水提升泵。
(四)基本要求:
1、本项目所有技术参数都不接受负偏离应标。不能满足则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紧急公开采购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建议品牌为:“格力、美的、海信、海尔。
3、以上设备未提出型号规格要求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确定,但必须完全满足相应的技术规格要求。项目所用线材辅料必须为国标达标产品。
(五)报价文件编制及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议价比价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议价比价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封面。
(2)报价申请及声明
(3)报价部分。供应商应按照议价比价采购文件要求报出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各项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相关税金,以及服务等全部费用。
(4)营业执照。
3、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封面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等。
三、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
3000元,开标后未中标,一周内退回。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湾支行
50680188000072195
保证金备注:综合楼一层空调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五、确定方式
1、投标响应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函、业绩证明材料等。
2、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以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中标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下午15:00之前,邮寄或送达至: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大豫镇海汇路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京东、顺丰快递)。
4、确定单位后,我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与中标者签订正式合同。
5、履约保证金:15000元。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主要设备、材料全部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10%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需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7、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962952929
联系人:李先生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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