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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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3日9点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XZC-BJ-2020005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884900.00元
5、最高限价:8849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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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884900.00
884900.00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采购内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6.2、资金财政资金;
6.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质量要求合格;
6.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告);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声明);
3.6、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页,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 2020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9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www.pdsggzy.com/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3日9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www.pdsggzy.com/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谈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谈判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1 月10日至2020年11月1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265号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0375-4972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联系人:苗女士
联系方式:13938678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女士
联系方式:13938678867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76660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发布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
温馨: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3.2 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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