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新能源汽车质检中心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一期)
招标文件文件修改公告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0727001
项目名称
国家新能源汽车质检中心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一期)
标题
国家新能源汽车质检中心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一期)
内容
各投标人:
一、根据金湾区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核定的预算金额,现将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如下修改:
1.专用条款1.7条预算金额修改为:[42977774.18]元(其中暂列金额2047000.00元)。
2.专用条款3.1条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42977774.18]元(其含中暂列金额 2047000.00 元)。
3.专用条款4.1条投标保证金修改为:[85万]元。
4.专用条款15.4条暂列金额修改为:按照[2047000.00]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最终结算以相关部门、单位审定为准。
5.专用条款15.6条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修改为: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1838510.66]元报价,不得竞争。
6.招标工程量清单“换填片石(利用方)”按预算审核意见执行,结算时不因施工工艺的改变而调整综合单价,中标人须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
招标人:珠海市第二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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