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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报名-梅山街道矿区环保屋垃圾分类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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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报名-梅山街道矿区环保屋垃圾分类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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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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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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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BY-ZC-20230501
1.2项目名称:梅山街道矿区环保屋垃圾分类运营项目
1.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78万元
1.5最高限价:178万元
1.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南京市雨花台区梅山街道矿区环保屋垃圾分类运营项目,涉及到梅山街道矿区梅岭小区、梅苑小区、梅欣小区、张家村小区共计9个环保屋垃圾分类运营,详见磋商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19个月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2.4 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公休日除外。
(3)方式:提交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6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3621121064@电话同步)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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