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海南省东方市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海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4-10-24 |
详细内容:
|
索引号:00825305-3/2024-00145
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23日17:20
名称:东方市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文号:无
主题词:无
东方市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2
一、部门(单位)职责2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3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本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划;
2.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全民卫生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动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3.拟定爱国卫生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爱国卫生监督,实施《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执法工作,开展爱国卫生检查。
4.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交流、合作及相关科学研究。
5.制定全市农村改厕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6.负责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
7.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先进单位、卫生乡镇、卫生村、健康城市、健康乡镇、健康村的创建活动。
8.组织协调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城乡卫生检查、考核、评比。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诉职责,本单位内设综合岗(监督室)、爱卫监督岗、城乡环境卫生岗、病媒生物仿制岗4个机构。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十、机构运行信息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625.23万元,支出总计625.2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07.36万元,增长96.69%。主要原因:本年增加除“四害”经费152.04万元和定额人员管理经费160.15万元等项目收支。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625.23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625.23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25.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5.2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2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8万元,占26.56%;项目支出459.15万元,占73.4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25.23万元,支出625.2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307.36万元,增长96.69%,主要原因:本年增加除“四害”经费152.04万元和定额人员管理经费160.15万元等项目收支。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2.65万元,增长76.34%,主要原因本年增加除“四害”经费152.04万元和定额人员管理经费160.15万元等项目收入,故本年较上年收入大幅度提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1万元,占3.94%;卫生健康(类)支出528.83万元,占94.35%;住房保障(类)支出9.58万元,占1.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2.75万元,支出决算为56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4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01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年初编制预算时以当年的退休人员的工龄及工资为测算依据,年终执行时养老保险由人社局提供的具体计算金额来拨付,因此导致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1人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0.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已完成,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待支付。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支出(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93.07万元,支出决算为394.4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已完成,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待支付。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8万元,支出决算为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1人退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人退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79万元,支出决算为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人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9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1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35%。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产生政府性基金经费,本年增加城区病媒生物防制经费、创卫专家培训费等政府性基金经费,故本年较上年收入上升明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64.71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2.38万元,支出决算为6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6.8万元,支出决算为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已完成,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待支付。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85.58万元,支出决算为5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已完成,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待支付。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相比。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与2022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100%,与2022年度持平。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23个,共涉及资金92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34.22%。组织对2023年度除“四害”经费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5.4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17.56%。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由于财政资金管控,部门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本单位本年没有进行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除“四害”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206万元,执行数为205.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鼠、蚊、蝇、蟑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C级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建成区垃圾暴露较多,还存在个别乱丢垃圾现象,居民的良好卫生习惯没有养成;
二是居民住宅大院内和一些餐饮店有鼠迹和蚊孳生(阳性积水)现象存在;
三是有些餐饮店“三防”设施不完善,有些防蝇设施没有使用;
四是“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任制还没有完成落实。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宣传发动群众管好垃圾,密封存放,不乱扔垃圾,搞好室内外卫生,清除蚊蝇滋生地,社区和网络开展定期检查评比“卫生户”活动,推动各家各户的卫生工作;
二是建立鼠情虫情报告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主动举报鼠情虫情,专业公司及时处理,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三是食药监部门进一步完善餐饮店的“三防”措施,监督正确使用防蝇设施,对不适用的防蝇设施进行完善;
四是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任制,对工作好的给予表扬,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发动全社会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除“四害”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负责人:张荣勋,经常性项目,计划投资额300万元,实际到位金额206万元,实际使用金额205.49万元,执行率为99.75%,自评得分96分。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同时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时间执行,无产生合同纠纷。从评价情况来看,信息真实、分析透彻、质量完好。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本单位本年未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东方市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东方市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境卫生督查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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