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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法
1.1 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度服务区品质提升工程A2标段管道保温、室外给排水、石材上料等劳务采购项目,经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批准,资金企业自筹,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编号:JT-XM-JJCG-FW-202410-0400。
2.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度服务区品质提升工程A2标段管道保温、室外给排水、石材上料等劳务采购项目。
2.1.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标准
需求量
单位
备注
1
力工
—
405
工日
含管道保温、室外给排水、综合楼室内石材上料等人工费,部分辅材及小型机具
2
水暖工
—
630
工日
3
上料人工
—
13538
平方米
2.1.4进场时间:2024年10月31日。
2.1.5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双城区运粮河服务区。
2.1.6付款方式:按期付款,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2.2最高限价:435,859.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法人 ,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 (2)供应商应当具备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
☑ (3)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注:(1)-(3)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⑦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⑧其他禁止情形(如有): / 。
⑨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其他要求(如有): /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5日0时0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信诚招标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取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8时30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2024年10月25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最高限价:435,859.00 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
7.3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上同时发布。
11.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399号
邮编:150000
联系人:范宇
电话:0451-56309040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话:0451-8226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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