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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环保大厦2021年维修改造项目(消防)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环保大厦2021年维修改造项目(消防)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11-05
详细内容:
环保大厦2021年维修改造项目(消防)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ZX-HJSWX-2021-078

项目名称:环保大厦2021年维修改造项目(消防)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消防系统维修法兰门更换、稳压罐更换预作用报警阀及阀门更换,消防监控报警系统维修及联运调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30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消防管理部门认定的消防维修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ZX-HJSWX-2021-078

项目名称:环保大厦2021年维修改造项目(消防)

包组:00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万元

最高限价:18.6万元

采购需求:消防系统维修法兰门更换、稳压罐更换预作用报警阀及阀门更换,消防监控报警系统维修及联运调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30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消防管理部门认定的消防维修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 11 月 05 日 至 2021年 11 月 12 日 (磋商 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五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准备以下资料 (请携带现金购买文件)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不需要)

4.消防管理部门认定的消防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1 1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2021 年 11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曹力勇024-24861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张涛 、吴婷一 024-88253555、88901317转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

电话:024-8825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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