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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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青海省总队医院医务处眼科配镜室耗材招标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青海金亚公招(货物)2016-08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青海省总队医院医务处眼科配镜室耗材招标项目已由/以/(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警青海省总队医院,现委托青海金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货物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武警青海省总队医院医务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供货期
630001201609292873-01
标段一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开始日期:2016年11月07日
结束日期:2016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投标报名单位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设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及相关资格(应提供有效且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30日至2016年10月04日,每日上午8: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7:00,在海湖新区万达广场万达华府四号公寓一单元十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报名时应具备材料及要求:
(1)单位介绍信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0 元/每本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3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0日 15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警青海省总队医院
代理机构:
青海金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海湖新区万达广场万达华府四号公寓一单元十楼
联 系 人:
杨助理
联 系 人:
穆经理
联系电话:
0971-8177648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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