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2011-0007001001-0042采购品目:水污染治理服务预算金额:1,849,900.00元
代理机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陈碧彩项目经办人:陈碧彩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东引运河流域初期雨污调蓄池建设工作的技术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东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决战决胜樟村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战,科学应对初雨期污染对考核断面水质造成的不利影响,从源头上减少污染负荷,依据《广东省初雨期间国考断面达标保障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粤环函〔2020〕42号),结合东引运河流域水文气象和污染特征,提出樟村断面上游13个镇街(园区)防控初雨期水污染的技术路径和技术方案,并跟踪评估初雨应对措施的水质改善效果,为流域内各镇应对初雨期污染提供技术支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49,900.00
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东引运河流域位于东莞市中部,沿河经桥头、企石、石排、东城、茶山、东坑、横沥、寮步、黄江、大岭山、大朗、常平、松山湖等13个镇街(园区),干流全长102公里。2020年是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省、市领导多次到东引运河流域进行现场督导,明确指出东引运河污染整治是全省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的主战场,明确要求我市必须抓住关键环节,全力决战决胜治污攻坚。为完成水质达标攻坚任务,东莞市已全面启动东引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截污管网建设、排污口整治、截污管网修复、内河涌黑臭水体整治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国考樟村断面2019年下半年起氨氮浓度持续下降,但是在2020年初,出现了明显的降雨导致水质反弹现象,在春节和防疫情期间企业、商业基本停摆的情况下氨氮、总磷仍然超标。东引运河流域治水基础不牢,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枯水期大量污水污泥堵在沟渠坑塘里、盖在暗涵下、淤积在管网中,黑臭水体星罗棋布,在雨水冲刷作用下大量污染负荷直排入河,初雨污染导致水质反弹的风险极高,如无法有效应对雨季污染,水质达标形势将极为严峻,从而可能影响全省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的攻坚大局。根据水质监测数据,进入2020年以来樟村断面水质受初雨污染影响极大。樟村、仁和水沙湖口、西溪河、黄沙河等断面的水质自动站近期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氨氮和总磷浓度在初雨期间呈现飙升态势,出现了明显的降雨反弹现象。同时,考虑到国家对樟村断面的考核已从原有的“采测分离”每月考核改为“自动、手工监测”联动的每日考核,如何科学应对初雨污染是当前樟村断面达标攻坚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亟需按照《广东省初雨期国考断面达标保障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粤环函〔2020〕42号)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应对初雨期水污染对考核断面水质造成的不利影响。本项目根据《广东省初雨期国考断面达标保障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粤环函〔2020〕42号)要求,以减少初雨期部分污染负荷直接入河为原则,围绕降雨前消除积存污染、降雨初期全力调蓄处理减少雨污入河、降雨中后期有序处理雨污的思路,提出针对流域内黑臭微水体、合流制溢流口的初雨期水污染的防控措施,通过源头控制、污水处理、减量排放的全过程控制,有效减轻初雨期水污染负荷。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下称“华南环科所”)成立于1973年,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三个国家级环境科学研究院所之一,具有野外监测、仿真模拟、检测分析、技术研发、装备研制的全链条决策支持能力,拥有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咨询、清洁生产审核、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等证书,具有CMA和CNAS双重资质,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分析项目15类402项。华南环科所是《广东省初雨期国考断面达标保障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粤环函〔2020〕42号)的编制单位,在练江、沙河、石马河等流域整治中积累了丰富的初雨污染应对方案编制经验,在惠州沙河流域针对初雨面源污染成功开展了生态调蓄回用技术示范,工程验证可有效控制处理初雨期水污染。此外,华南环科所正在承担东莞运河樟村国考断面攻坚驻点技术支撑工作,日常对东引运河流域现场进行调查、监测与数据分析研判,积累了丰富的水环境质量、截污管网建设、排污口整治等进展资料,对流域水污染的深层次问题有较系统的认识,能够在短时间、高质量完成《东引运河流域初雨期水污染防控“一镇一策”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采用单一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包号:A包
名称: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09日至2020年11月1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杨尚斌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
联系电话:0769-2339190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
联系电话:22831131/22831025/2283113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碧彩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电话:0769-28330635
六、附件
|